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17:00
面试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2日
附件1:2026-2027学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 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pdf
附件3-报名承诺书.doc
附件4:2026-2027学年校园招聘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表.doc
现将台江区教育局关于2026-2027学年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年龄、专业等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7届公费师范生。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含县区)在编及参聘教师。其他在编或在岗人员报考,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各岗位人数及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2.教师资格证要求:要求持有相应学科及学段教师资格证;202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在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3.年龄的计算以2026年10月8日为截止时间。“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的。以上出生日期均含当日。
4.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202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7年8月16日前取得。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考生登录网址( https://jsnl.fzedu.pub/rsgl-front/examinee.html?copr=1#)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福建教师招聘官方【备考顾问】<<
微信识别二维码,添加专属备考顾问
0元领取【成师大礼包1份】

公告解读/历年考情/备考指导/海量资料/精品课程
历年试题/干货资料/题库刷题/0元课程
(三)报名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应依规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并填写《报名承诺书》(详见附件3),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四)网络初审: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面试资格审核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1.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10月20日 上午
2.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10月20日 下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所有应聘人员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届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博士和公费师范生除外。
五、招聘办法
(一)第一类对象:博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7届公费师范生。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表中所有岗位。
2.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1日—22日,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考核/面试方式:博士通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7届公费师范生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发布。
(二)第二类对象:第一类对象中拟聘用的考生除外的其余应聘考生。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减去第一类对象使用的相应岗位。
2.招聘方式: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1日—22日,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4.面试内容: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6.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中的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以上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另行安排。
7.同一岗位多个面试组评分办法。由于各组考官评分标准可能不一致,容易造成不同面试组成绩出现普遍较高或较低等整体性差异。为了避免因评分标准不同造成的误差,我局拟在同一岗位面试分组大于等于2组时,采用“修正系数法”保证公平,具体做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8.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均将在台江区人民政府教育信息栏目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聘用规定
(一)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选岗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未按时来档或审档、考察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7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38105839)。
(五)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6年。
七、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四)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五)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六)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七)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九)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或“备注”栏中专业研究方向要求某某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并结合学业成绩单进行综合判断。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台江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38105839。
附件:
1.2026-2027学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3.报名承诺书
4.2026-2027学年校园招聘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表
5.报名二维码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