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
面试考核:2026年9月18日
附件1.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xls
附件2: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表.docx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盘活优质退休教师资源,发挥优秀退休教师传帮带作用,助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570号)文件精神,结合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始建于1982年,学校坐落于塔城市文化南路,办学条件优越,先后荣获多项自治区、国家级荣誉,获批新疆优质普通高中称号,办学特色鲜明、口碑良好。学校秉承“追求卓越”校训,坚守育人理念,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深耕高中教育,提升教学质量。我们珍视每一位教育者的智慧和情怀,愿以最大的诚意为有意向的银龄教师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并肩共进的空间和坚定的支持保障。
二、招募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募银龄教师9人,具体学科岗位:语文2人、英语2人、数学2人、物理1人、化学1人、心理健康1人。
招募对象:退休教师,优先选聘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等优质教育人才。
三、招募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与师德要求: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师德师风,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师德失范及任何不良记录,身心健康,能够独立胜任高中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称号的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确保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资质与专业要求:具备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应聘岗位对口,熟练掌握高中新课程标准、教材核心重难点及高考命题考点,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功底。
4.普通话要求:高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职称与经验要求:原则上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拥有高中毕业班教学、高考备考指导经验者优先录用。
6.履职要求: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与教研指导能力,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能够切实履行银龄教师各项岗位职责。
四、岗位职责与服务要求
(一)核心岗位职责
1.承担对应学科高中课程教学及实训指导工作,每学年完成不少于240课时教学任务(周均课时不低于6节);每学期参与听评课活动不少于20节,每学期主讲校级示范课和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2.深度参与学科教研活动、专业建设与教学研讨,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每学期面向全校教师开展学科专业学术专题讲座不少于1场。
3.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通过传、帮、带、导等方式,定点结对指导青年教师2名,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指导所带青年教师1学年内完成1项教学课题(从立项至结题全流程)。
(二)服务期限与管理要求
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完成与我校同级别教师的相同教学工作量。
正式签约前,应聘教师需提供一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学校对教师履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考核,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胜任教学工作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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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择岗申报。有意向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填写《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学校指定报名邮箱:84137579@qq.com(邮件标题注明:银龄教师应聘专业+本人姓名)。
3.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扫描件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②退休证书、职称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③个人教学业绩、获奖证书、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纸质材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休证书、职称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④《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学校微信公众号“塔地一高”下载)1份;
⑤个人教学业绩、获奖证书、荣誉资质等相关佐证材料。
⑥近一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以上纸质版材料在正式签约前交至学校。
(二)资格审核
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17日,学校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照招募条件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审核结果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以线下形式开展,拟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统一组织线上或线下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能力、课堂教学水平、教研指导能力及综合素养,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招募人选。
(四)综合考察
学校将联合公安部门对拟聘人员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9月25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服务协议,安排上岗任教。
(六)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招募学校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考核办法。
六、考核评价
采取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考核的综合考核方式。
(一)过程性评价:标准教学工作量+常规教学教研活动+青年教师引领成长;建立过程性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其经验传承、教学督导和学科引领的实际效果;每学期开展中期评估,通过课堂观察、学生反馈、学校评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价。
普通高中教师标准教学工作量因不同学科有不同要求,原则上周课时量不少于10课时,具体学科周标准工作量参照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具体教科研活动由学校根据日常工作要求和记录评价认定,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2人。
(二)终结性考核:教学业绩+教科研业绩+传带业绩。建立终结性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其业绩质量。高中银龄讲学教师教学业绩须优于同一年级同类班级平均水平以上并达到一定领先幅度。讲座报告等教学教研活动教师满意度调查须达到85%以上,帮带青年教师专业能力有明显提升。具体考核指标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与银龄讲学教师商议确定,高中学校银龄讲学教师教学业绩须达到学生满意度调查85%以上、教学质量检查评定为合格以上等级,帮带青年教师专业能力有明显提升。
七、待遇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
1.服务期间,应聘教师人事关系、原有退休待遇保持不变;
2.银龄计划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年薪9万元/年/人,另按学校绩效考核标准发放1万元左右的绩效奖金,副高级职称8万元/年/人,另按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1万元左右的绩效奖金,全年所有待遇均按10个月按月发放。
3.绩效奖励,根据教学工作量、教学成果、学生评价、教研成效等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入职、离校当月未满整月的,薪酬按实际在校工作天数核算发放。
(二)后勤与政策保障
1.学校免费提供教师公寓,配备床、桌椅、厨具等基本生活设施,保障日常居住需求;
2.提供专用办公场所、教学设备及科研用品,保障教学教研工作正常开展;
3.教师服务期间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4.服务期间不参与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学校每学期开展履职考核,考核不称职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的,次月解除服务协议。
八、不予招募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或不符合本次招募基本条件的人员。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立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岗位职责、无故脱岗或无法完成教学教研任务的、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学校有权解除服务协议,并从协议解除日起,停发相关薪酬待遇。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负责最终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18999497390
霍老师18197585139
联系地址:塔城市文化南路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
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