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9:00至2026年7月7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
准考证打印:7月10日9:00至7月12日
笔试时间:2026年7月12日09:00至11:30
附件1:2026年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骨干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2026年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骨干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诚信报名承诺书.docx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批准,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骨干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6年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骨干教师55人(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6月29日起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efei.gov.cn/)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以报名;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告中“38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和退役军人年龄相应放宽2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肥市所辖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内教师;
2.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骨干教师考试网(https://hfjszp.hfjyyun.net.cn/yjggjs/)。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9:00到2026年7月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及招考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8日11:00前可随时登录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骨干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7月8日11: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8日16:00前登录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骨干教师考试网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成功但因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9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7月10日9:00至7月12日从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骨干教师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12日0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60分,《学科专业知识》90分。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
4.预计7月下旬在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骨干教师考试网公布成绩。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9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报考人员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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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引进岗位所需材料(如报名表、诚信报名承诺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特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2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面试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每一步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1.5×0.5+面试成绩×0.5。
市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面试中的无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报考人员各科目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考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成绩、面试中的无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报考人员各科目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相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考人员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骨干教师引进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四)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学校根据实际教学安排和发展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岗位调配。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校区分配。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合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51-63505251,0551-63505630
合肥市第一中学:0551-62911018,0551-62912028,0551-62913032,0551-62911022
合肥市第二中学:0551-63618015
合肥市第四中学:0551-62899598
合肥市第六中学:0551-63158180
合肥市第八中学:0551-63688801
合肥市第八中学枫林校区(筹):0551-65751101
合肥市第十中学:0551-64459968
合肥一六八中学:0551-63803905,0551—63803900
合肥市实验高级中学(筹):15055705575
监督电话: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1537526980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八、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合肥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