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9:00至5月28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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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3.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4.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5:5-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pdf
附件6:5-2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pdf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听障、视障、智障(含脑瘫、孤独症)学生为主,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全学段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下辖海口市融爱教育幼儿园、海南(海口)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位居全国特教学校前列。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与海南消防培训基地毗邻,隶属海口市教育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薪酬待遇、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0名。具体详见《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6年7月31日前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考生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到期未取得将取消招聘资格)。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9日之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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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海口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ikou.gov.cn/)和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http://www.hktjw.cn)向社会公开发布。考生报名后,可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了解后续的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9:00至2026年5月28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链接:(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tMsBriwU)。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彩打,附照片,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右下方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详见附件3;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相对应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证提供承诺书,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详见附件3;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毕业生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7.所在学院提供的考生本人在校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2个阶段的成绩单)、无违纪证明;
8.个人承诺书(附件3);
9.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五)资格审查
1.时间与地点
南京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拟定2026年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6:30。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
2.注意事项
从网上报名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拟定时间2026年6月6日—7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总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告。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要求应聘者依据“课程标准”,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课题和要求,写1课时的教案。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上公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2.面试。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微格教学,内容包含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含讲故事、视唱、钢琴即兴伴奏、即兴舞蹈、现场美术创作五项随机选题作答和个人特长展示。其他教师岗位:微格教学,内容包含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及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堂和答辩题目。
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3.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4.确定入围拟聘人选。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报到,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发布。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社局网站、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http://www.hktjw.cn)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入围体检及后续环节人员,在本次招聘公示期结束前,不得报考海口市教育局其他直属单位开展的公开招聘,对重复报考扰乱招聘秩序的,纳入我局招聘诚信档案。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初次就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方案由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
联系人:孙老师 0898-65903085
陈老师 0898-65920558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0898-66738761
(工作日上午8:30-12:00,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