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09:00-5月22日16:00
笔试时间:2026年5月30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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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金湖县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及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6年金湖县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及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档案托管证明.doc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及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6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金湖县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及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8日至2008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2026年5月22日16:00)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4.应聘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26年金湖县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及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③2023年11月22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金湖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
http://rsj.huaian.gov.cn/col/4846_751778/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09:00-5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18日09:00-5月23日12:00;
照片上传及审核时间:2026年5月18日09:00-5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26年5月18日09:00-5月23日16:00。
5月22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报名,已报考人员不能修改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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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24小时内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90元/人),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要求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6年5月24日9:00—11:00,逾期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5月28日—5月29日;
网址:http://rsj.huaian.gov.cn/col/4927_213223/index.html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26年5月30日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义务教育”专栏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安排另行通知。如有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义务教育”专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90元/人。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技能测试
1.报考高中体育教师专业岗位(岗位代码:06)、小学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员)专业岗位(岗位代码:22)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技能测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合格人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高中体育教师专业岗位(岗位代码:06)、小学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员)专业岗位(岗位代码:22):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义务教育”专栏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没有技能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
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
②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517-86991668、86902926。
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7-86961506。
本公告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