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2026年龙湾区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wps
2.2026年龙湾区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wps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wps
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wps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共15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5名。选调岗位详见《2026年龙湾区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学年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教龄满五年(年限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符合以下“四类人才”之一的方可报名。年龄条件:省特级教师、功勋老师、正高级教师、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等,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其他类型的优秀骨干教师,年龄40周岁(含)以下(其中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含)以下)。
5.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除教龄外其余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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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福利
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及待遇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22〕52号)执行:
1.人才类别
(1)第一类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教学名师、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级基础教育成果奖主持人;全国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第二类人才。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设区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国家级基础教育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省基础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主持人;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3)第三类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设区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二名完成人;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京沪粤苏浙等五省(市)省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4)第四类人才。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设区市学科骨干教师;县(市、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优惠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落地后,在我区中小学校担任一线工作的(名校长担任校长岗位、名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岗位的),经考核合格,享受我区购房优惠。
对不选择购房优惠的新全职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指第一、第二、第三类),办理手续一年后,经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同时给予人才专项奖励。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意向者请于2026年6月5日将报名所需材料以1个PDF格式文档(见附件4)发至149965378@qq.com。
五、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的人才类别进行重新认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通过初审的对象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二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按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及需求来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第三、四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资格审核通过比例不足1:3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选调名额。
六、考核程序
经材料审核后,初选入围人员参加选调考核,第一、第二类教育人才的考核方式为面谈答辩,其他人员考核方式为说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报名对象提交的材料及考核成绩,各岗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以教育人才类别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引进的人才引进后在龙湾区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
(三)咨询电话: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 0577-86358281
(四)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