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中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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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2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面向全国诚聘优秀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包括事业编制等在职教师),年龄、专业等具体事项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含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需在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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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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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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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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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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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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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数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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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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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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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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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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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物理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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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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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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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物理电子学、能源与材料物理、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学科教学(物理)、力学、工程力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理论与应用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核物理、系统科学与工程、量子信息科学高能量密度物理、光电子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计算物理、精密测量物理、空间等离子体物理与技术、量子科学与工程、纳米科学与技术、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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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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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龄要求
硕士毕业生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三)学历学位要求
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符合本批次招聘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若暂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则需在报到时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除教师资格证另有规定外,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均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6年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放宽到2026年8月16日前取得。
四、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中午12: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考生向邮箱qhfzfzxxzhaopin@163.com投递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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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应依规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邮件标题“应聘人员姓名+报名岗位(岗位类型)”,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投递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应分页扫描至一份文件内,PDF格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报名的,学校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核: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将于2026年5月22日17:00前以短信形式通知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
五、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开考。情况特殊的,经报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相应学段课程的片段教学、回答考评委现场提问,其中片段教学时长为15分钟,回答现场提问5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评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备课和撰写教学方案(不记分数)。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面试现场宣布的所有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本面试组现场宣布的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网站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中的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若以上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因故放弃聘用资格,其空额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但未进入拟聘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结果公示:面试成绩和排名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网站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时间内,经核实有确凿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聘用规定
(一)根据面试合格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拟聘用人员体检按最新修订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将通过审档、犯罪记录查询等方式进行考察。
(三)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新任教师岗位,试用期为一年。受聘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清华附中福州学校进行考核,为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邮箱:qhfzfzxxzhaopin@163.com)。
(六)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6年8月16日。
七、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栏)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邮件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应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并结合学业成绩单进行综合判断。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6年。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咨询电话:0591-88681626。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