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附件: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河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2〕12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6年特岗教师专项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采取选聘方式从特岗教师中为我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86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单位
选聘单位:全县中小学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2022年经特岗教师公开招聘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现一直在岗的盐山县特岗教师。
2.选聘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资格审查、考核、考察、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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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见附件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盐山县教育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的《实施方案》制定《选聘公告》,在盐山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公示栏进行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在盐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选聘范围以及选聘条件的要求,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查资格条件。审查期间,凡发现与所要求的选聘范围和选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该环节通过面试和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考察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主要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
考核测评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盐山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公示栏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
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察、资格复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