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4月26日至4月27日(河北师范大学)
5月7日至5月8日(东北师范大学)
5月7日至5月8日(陕西师范大学)
5月13日至5月14日(山东师范大学)
5月13日至5月14日(河南师范大学)
5月20日至5月21日(华中师范大学)
附件1:邯郸冀南新区2026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邯郸冀南新区2026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院校名单.doc
附件3:邯郸冀南新区2026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园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的学校均为邯郸冀南新区文教体旅服务中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高中教师岗位共计100人。
五、选聘范围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0年以来(含2020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以来(含2020年)的应往届毕业生。(院校范围详见附件)
六、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4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运动员等级证书、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第一所现场报名高校报名第一天(2026年4月26日)。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凭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由本人学校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资格要求:
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对于高中体育教师岗位,非体育专业应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以上各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河北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6日至4月2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学生活动中心一层108室
(2)东北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四
(3)陕西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4)山东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一楼东厅
(5)河南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建设路校区西区致远楼一楼大厅
(6)华中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2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201室
3.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邯郸冀南新区2026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资质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由本人学校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合格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4张)。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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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各现场报名高校,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测评准考证》由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通知考生在报名院校现场领取。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试讲方式,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前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同考点、同岗位试讲题目相同。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超过50人,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加试,依据各岗位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加试成绩前50名进入测评,同岗位末位加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加试成绩只用于筛选进入测评人员,不计入考生测评成绩。
5.测评打分。
评委对考生的试讲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测评成绩。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各测评考点公布。测评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成绩计算。
测评成绩=试讲分数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各测评考点公布。考生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冀南新区政府网站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测评采取各岗位测评成绩大排队方式,所有现场报名点测评全部完成后,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测评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邯郸冀南新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专班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冀南新区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冀南新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报冀南新区党工委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加试、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九、纪律要求
在邯郸冀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监督指导下,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聘工作。选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加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选聘工作透明度,选聘坚持政策、计划、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310-6299217(邯郸冀南新区文教体旅服务中心)
0310-6299573(邯郸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299110(邯郸冀南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