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河市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政策
(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加分待遇。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加分政策。该类人员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的人员。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审核地点
(一)审核时间
2026年10月20日(8:30—11:00,13:30—16:00),分时段确认。
8:30—11:00: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人员;报考北安市、嫩江市、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孙吴县的西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
13:30—16:00:报考市直、爱辉区、五大连池风景区的西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审核地点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31号)。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申请加分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复印件无效):
1.本人身份证;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
3.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证书、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
4.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基层单位及县、市两级就业部门认定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的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表”;
5.委托代办:代办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上述全部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审核,或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仅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8月24日(含)。
3.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加分人员,须提前完成基层单位、县(市、区)及市(地)两级材料初审(初审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当日持认定材料参加现场审核。
附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9日